本報記者 吳曉璐
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解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解釋》共十五條,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規定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的受理情形,二是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中原告資格和適格被告,三是確定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中被告與原告的舉證責任,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裁判方式,五是保留政府信息公開訴訟中的預防救濟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庭庭長耿寶建表示,《解釋》的出臺,將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辦理規則,對于統一法律適用具有積極意義。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發揮行政審判在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等方面職能作用,為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
(編輯 張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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