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有報道稱,新日股份“VIP”商標在公司申請上市的招股說明書中已被法院裁定“撤銷”,而公司未在招股說明書中注明。3月24日晚間,新日股份對外發布澄清公告,公司在上市前披露的《招股意向書》及《招股說明書》中,對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所持有的商標發表了意見。截止2016年12月31日,“VIP”商標權利人為公司,所有權清晰、有效。
此前的報道中稱,公司當初申請上市的招股說明書中有關商標已被法院裁定“撤銷”,而新日股份未在招股說明書中注明,這種行為涉嫌信息披露隱瞞。
報道中還提到,2016年6月30日阿里貴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阿里貴賓”)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撤銷新日股份第5432815號第12類“VIP”商標在“電動車輛”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冊。而新日股份2016年12月28日報送了招股書申報稿。2017年3月23日,國家商標局做出撤銷決定。而在2017年4月發布的《招股說明書》“商標”一欄的“國內注冊商標”中這樣表述:“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在國內擁有商標權107項,商標注冊人均為新日股份。”列表中序號為12,注冊號位5432815的就是商標“VIP”。
對此,新日股份表示,“VIP”商標原權利人為北京新日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新日”),2009年4月28日,北京新日將該商標依法轉讓給公司,公司取得了商標局頒發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VIP”商標權利人變更為公司。公司取得該商標后,作為公司少部分電動自行車的附屬貼花使用,且使用頻率極低。該商標是否被撤銷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也不會影響到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
2016年6月30日,阿里貴賓以“公司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為由”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公司 “VIP”商標。新日股份稱,公司在收到商標局的通知后,已按照商標局要求的日期提供了三年內的相關使用證據。阿里貴賓提起的撤銷“VIP”商標的申請屬于“三年不使用撤銷”的申請,并非因商標侵權導致的“爭議撤銷”。公司在上市前披露的《招股意向書》及《招股說明書》中,對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所持有的商標發表意見。截至2016年12月31日,“VIP”商標權利人為公司,所有權清晰、有效。
記者了解到,2017年5月2日,新日股份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注冊商標復審申請書。2017年10月24日,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商標評審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隨后新日股份上訴至法院。2018年1月3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此案。2018年6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新日股份的訴訟請求。
新日股份強調,公司在上市后,涉及到“VIP”商標的行政訴訟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指引,不屬于重大訴訟,亦未達規則要求的應披露的標準。
12:31 | 傳化集團與浙江人形機器人創新中心... |
12:12 | 協鑫能科虛擬電廠調節能力突破550M... |
12:11 | 海特高新召開業績說明會:加強研發... |
11:01 | 工銀瑞信基金董事長趙桂才:提高權... |
11:00 | 嵐圖汽車正式登陸中東 |
10:59 | 第二屆電力行業科技創新大會在廣州... |
10:49 | 中金廈門安居REIT擴募獲受理 |
09:58 | 賀普藥業:公司在研新藥的二期臨床... |
09:56 | 直擊同力股份年度股東大會:加速海... |
09:56 | 國芯科技聚焦核心方向 推動AI與量... |
09:55 | 行業景氣度提升驅動高速光模塊需求... |
09:55 | 老牌券商資管總經理人選落定,成飛...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