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臺風“杜蘇芮”帶來的極端強降雨天氣,對正處于產量形成關鍵期的秋糧作物造成不利影響。同樣由于惡劣天氣,在今年小麥成熟收獲的關鍵時期,河南、陜西等地遭遇的“爛場雨”造成小麥直接減產55億斤。
作為全球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影響顯著區,我國近年來出現的極端氣候事件呈現發生頻率高、影響范圍廣、致災性強的特點。這也讓我們看到,大災事件的發生,不單單致災風險高,還增加了農業防災減災救災的難度。
我國的農業保險經過十幾年發展,不斷“提標、擴面、增品”,其風險保障水平也在快速增加。與2007年相比,2022年全國農險保額已近5.5萬億元,增長了41.7倍,所承擔的風險杠桿提升了45.1倍。
與此同時,我國農業保險的有效供給仍然不足,特別是應對大災風險的能力非常有限,不能從根本上有效應對和分散大災風險。隨著自然災害的頻發,我國農業保險的持續健康發展面臨空前挑戰,亟需一個“安全閥”和“穩定器”。
因此,在當前建設現代化農業強國的重要階段,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加快建立健全農業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確保農業保險這一強農惠農重要政策行穩致遠,為“三農”事業發展筑牢保險“防護堤”,顯得愈加緊迫和必要。
首先,需要從頂層設計方面著手,這是農業保險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制度保障。通過立法來確定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的制度安排,特別是明確農業保險中大災風險的兜底問題,進一步明確政策目標、政策定位和運作模式等,并細化各級政府部門責任等,確保各項業務進展依法依規。
其次,建立財政支持的國家農業大災風險基金也至關重要。在應對大災風險時,通過積極發揮財政在大災基金的資金籌集和運營管理上的主導作用,重點解決農業大災后直保公司和農業再保險公司賠付不起的風險。
在探索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過程中,還要注意協調和處理好相關方面的關系。比如,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在發揮政府組織推動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政策性再保與商業性再保的關系,政策性再保切實發揮出政策引導作用,與商業性再保協同發力,共同提供有效充足的風險保障。
營造規范有序、相對穩定的農業保險市場秩序同樣重要。這也是完善我國農業再保險體系、探索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的前提和基礎。如嚴格進入和退出機制,保持市場主體數量的相對穩定;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等。
完善我國農業再保險體系并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并不能一蹴而就,這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立足當前的實際國情農情,結合服務農業強國建設的政策定位和風險保障需求,因地制宜地統籌謀劃,循序漸進地推進,從而實現農業保險的高質量發展。
本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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