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2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杭州證券期貨糾紛巡回法庭開庭審理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就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認定的關鍵要件如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實施日、揭露日、投資者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的因果關系以及同時期證券市場系統(tǒng)性風險等爭議熱點充分發(fā)表了意見。法庭將擇期宣判。
近年來,浙江轄區(qū)證券期貨糾紛快速增長,投資者訴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shù)陌讣?shù)量持續(xù)增加,2018年以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該類案件375件,同比增長12倍。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浙江證監(jiān)局與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各方共同努力,多措并舉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一是積極推行證券期貨糾紛第三方調解。二是推動全國首個證券期貨糾紛巡回法庭在杭設立。三是大力推動調解協(xié)議司法確認和“一站式”訴調對接平臺建設。四是推動建立證券期貨糾紛示范判決機制。
浙江證監(jiān)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xù)與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浙江證券業(yè)協(xié)會、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等各方共同努力,縱深推進浙江轄區(qū)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和訴調對接工作,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