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美麗 通訊員 馬歡 崔廣勛
日前,山東長城國際旅行社在中國人壽財險山東省分公司投保旅游服務質量保證保險,以往需繳納140萬元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現(xiàn)在僅需每年繳納1.4萬元保險費就可解決問題。
今年以來,像山東長城國際旅行社這樣利用投保旅游服務質量保證保險替代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在山東還有1735家。
旅行社作為旅游業(yè)發(fā)展的重要市場紐帶,對積極培育文旅產業(yè)等新消費增長點具有重要作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相關規(guī)定,旅行社應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繳納20萬元至最高140萬元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或提交依法取得的擔保額度不低于相應保證金數(shù)額的銀行擔保,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
為推動文旅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啟動以旅游服務質量保證保險替代現(xiàn)金保證金及銀行保函的保證金改革試點工作。
“所有在山東省內注冊成立的旅行社,都可利用參加保險金額與應繳保證金相同的保證保險,替代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中國人壽財險山東省濟寧市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姜修有告訴記者,該支公司與各級文化旅游部門、各共保體保險公司等緊密配合、協(xié)同聯(lián)動,切實做好旅行社宣傳咨詢、流程完善、投保理賠、糾紛調解、風險減量等服務工作,確保質量效率提升、服務規(guī)范有序,同時通過科技賦能研發(fā)承保系統(tǒng)端口,對接線上“文旅保”平臺,各旅行社足不出戶即可線上辦理投保手續(xù)。
旅行社參加旅游服務質量保證保險后,當出現(xiàn)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約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旅行社因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預交旅游費損失、旅行社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且拒絕或無力賠償?shù)仍斐陕糜握呋蛳嚓P單位經濟損失時,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負責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等費用。
“參加旅游服務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費僅是原來繳納保證金的1%,極大釋放旅行社資金占用壓力,且以商業(yè)保證保險的形式為旅游企業(yè)提供增信服務,還以獨立第三方介入的方式緩沖旅游企業(yè)與旅游者的利益矛盾,因此深受旅行社青睞。”姜修有介紹,目前已有1700多家旅行社主動由在銀行繳納保證金改為投保該保險,累計化解自身經濟風險責任3.44億元。
(編輯 汪世軍 孫倩)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社有限責任公司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240020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京B2-20250455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201377號京ICP備19002521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